財政部、央行日前聯(lián)合發(fā)文,將地方政府債券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質押品范圍,地方債作為質押品時,按存款金額的115%質押。
通知稱,在國債基礎上,增加地方政府債券作為國庫現金管理商業(yè)銀行定期存款質押品。參與中央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商業(yè)銀行取得國庫定期存款,以記賬式國債或地方政府債券現券作為質押。地方政府債券不受發(fā)行主體的限制,可以跨地域質押。
所謂國庫現金管理商業(yè)銀行定期存款,是指為了充分利用中央國庫現金,財政部委托中央銀行把中央國庫中的現金貸給銀行,銀行用國庫券作為借款質押品。當貸款到期時,中央銀行負責收回貸款和利息,向銀行歸還質押品。也可以理解為商業(yè)銀行利用符合條件的質押品獲得流動性的一種方式。
民生固收分析師李奇霖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此次將地方政府債納入國庫現金管理質押品范圍,源自今年5月三部委聯(lián)合印發(fā)的《2015年采用定向承銷方式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通知》,通知提出地方政府債券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試點地區(qū)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抵押品范圍。
中債資信公用事業(yè)部技術負責人宋偉健表示:“這是允許銀行把自己持有的地方政府債質押給央行以獲得流動性,有助于提升地方債流動性,提高銀行認購熱情!
根據中債資信統(tǒng)計,自今年5月18日2015年地方債發(fā)行正式啟動以來,截至7月13日,已發(fā)行的地方債總量已達到217期、11086.97億元。
“可以預見,今年地方債最后發(fā)行的總規(guī)模會很大,而目前地方債流動性較差,允許將其納入國庫現金管理質押品范圍后,銀行可以將地方債占用的配置資金重新釋放,獲得流動性來進行其他回報較高的資產的配置!彼蝹ソ》Q。
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李全表示:“將地方債納入國庫現金管理,短期內將會影響金融市場的流動性預期,從而有利于資本市場企穩(wěn)回升,更重要的是,該政策對化解地方債務問題提供了流動性基礎!
通知稱,在質押計價與比例上,中央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商業(yè)銀行定期存款質押品按債券面值計價,國債、地方政府債券分別按存款金額的105%、115%質押。
地方政府債券的質押比例高出國債10個百分點,而國債的質押比例由之前的120%下降到105%。對此,李奇霖稱,質押成本降低,質押品范圍增加,在政府鼓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背景下,國庫現金定存的規(guī)模有望增加。
“5月份地方政府債券發(fā)行以來,發(fā)行利率一直是緊貼發(fā)行下限,幾乎與國債持平,這樣的趨勢可能還要持續(xù)下去。目前財政部已經批準了2萬億的地方政府債務置換,這2萬億的地方政府債券有強烈的增加流動性的需求!崩钇媪卣J為:“雖然國債在質押比例上更低,但是考慮到地方政府債券的規(guī)模以及二級市場的冷淡,115%的質押比例下商業(yè)銀行可能仍然更傾向于選擇地方政府債券作為質押品,而將國債投入到流動性更強的市場中!
此外,宋偉健強調,考慮到國庫現金管理的目的、原則和操作規(guī)則,以及央行貨幣政策的特點,它不意味著中央銀行將因此開展相對應特定額度的流動性的投放,這次地方債納入質押品范圍并不能理解為量化寬松。